哪些乘用車能夠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政策
更新時間:2022-4-12 10:04:39 來源:登尼特 瀏覽次數:289
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交通運輸、旅游業的企業(航空企業須以海南自由貿易港為主營運基地),進口用于交通運輸、旅游業的船舶、航空器、車輛等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享受“零關稅”政策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實行正面清單管理,以清單稅號為準。首批《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單》包含100項8位稅號商品,其中車輛類63項,包含客車、貨車、牽引車及掛車等。
政策實施以來業界持續關注國內的幾種乘用車型是否在政策清單范圍。結合業界關注,在此梳理了相關車型應歸入的商品稅號。
乘用車的概念
(1)乘用車指在其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不超過9個座位。它也可以牽引一輛掛車。
注:乘用車的座位只有滿足《機動車運行an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中4.5.2“乘用車乘坐人數核定”規定的對成年乘員座位空間的要求,才能核定為座位。
乘用車乘坐人數核定:
a)前排座位按乘客艙內部寬度(系指駕駛員兩側門窗下緣,并在車門后支柱內側量取)不小于1200毫米時核定2人,不小于1650毫米時核定3人。
b)除前排座位外的其他排座位,按座墊中間位置測量的乘客艙內部寬度,在能保證與前一排座位的間距不小于650毫米且座墊深度不小于400毫米時,每400毫米核定1人。
(2)國家標準相關文件: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認監委關于發布汽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公告〔2020〕8號);
【中文標題】《機動車輛及掛車分類》【標準號】GB/T 15089;
【中文標題】《機動車運行an 全技術條件》【標準號】GB7258-2004;
【中文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行業標準——乘用車類別及代碼》【標準號】QC/T775-2007。